张 陆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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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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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社区法律顾问、医疗损害、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等民商行政法律领域以及刑事辩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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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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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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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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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学毕业起便入职律师事务所工作,常年对接法律顾问企业,负责起草或审核公司对内外法律文件及各类合同等。承办多起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具有较强的诉讼案件的整体把控能力及文书书写能力。并且多次承办群体性案件及疑难案件,与客户或当事人均有较好的沟通,取得积极好评。恪守法律信仰,践行服务理念,用法律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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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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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类:

1. 中山市某服饰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商业有限公司(在判决胜诉后,执行阶段将款项全部收回)

2. 何某、中山市某二手车经销公司与李某某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主要要求3倍赔偿,经两级法院应诉开庭,成功维权,被告无需支付3倍赔偿。)


刑事类:

1. 温某故意伤害罪罪(审查起诉阶段不予起诉)

2. 黄某某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

3. 覃某某诈骗罪(判处缓刑)

4. 冯某某诈骗罪(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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