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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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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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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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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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客家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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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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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益爱心律师”“委员会优秀委员”、中山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优秀委员会主任”“热心慈善公益奖”“法律服务民营经济贡献奖”、中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山禁毒公益事业贡献奖”等数十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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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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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委员、暨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暨南大学少年家事法律诊所校外导师、全国律协党建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山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山市律师协会理事、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暨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中山市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中山市首批律师调解员、广东省五华商会副会长、中山市禁毒协会名誉会长、中山市人力资源协会监事长、中山市客家商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市梅州商会执行会长、中山市五华商会执行会长、中山市石岐商会副会长、暨南大学中山校友会常务副会长、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校友会副会长、CCTV-12《律师来了》嘉宾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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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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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山某镇政府、中山某镇城管局与中山市某建筑材料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在一审、二审判决委托人一方向对方支付款项5500多万元的情况下,代理再审及一审、二审,最终改判委托人一方无须支付款项且对方向委托人一方返还款项3000多万元,协助委托人一方获得8500多万元的利益)

  2. 中山某土地开发公司、中山某镇政府与中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系列纠纷(在已有类案一审、二审、再审均败诉的情况下,协助委托人一方在新案中找到“突破口”,最终协助委托人一方减少违约金4000多万元);

  3. 中山某经联社与中山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协助委托人成功收回十年前转让且被人一直占有、使用的230亩土地,委托人只需退回所收的土地款);

  4. 中山某开发公司与曾某劳动争议纠纷(在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均裁判委托人一方败诉的情况下,代理再审及一审、二审,最终驳回起诉,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 黄某与丘某、蒋某第三人撤销之诉(代理委托人在返还原物纠纷一审、二审均胜诉的情况下,案外人申请撤销生效判决并得到了中级法院支持,后协助委托人在省高级法院驳回对方起诉,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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