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定心丸”!律师给业委会、居委会划“履职红线”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晰社区治理主体履职边界,2026年3月18日,南区城建局与南区街道办事处分别组织开展了业主委员会履职业务培训及居民委员会法定职责解读两场专题普法讲座。两场培训均由我所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吴丽芬律师主讲,紧扣履职实际,以案释法、以法促行,为规范社区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业委会履职业务培训
本场培训由南区城建局组织,辖区业委会成员参加。吴丽芬律师以“明晰履职边界·强化合规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构建监督闭环”为主题,从业委会法律定位与法定职责、履职行为边界与禁止性规定、公共收益规范管理、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等六大方面展开讲解。结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核心法规,系统梳理业委会法定核心职责与公开公示要求,明确越权决策、侵害业主权益等禁止性行为及法律后果。

讲座通过业委会越权签约无效、公共收益不公示败诉、主任职务侵占等典型司法案例,以案释法解读裁判规则,并针对实际履职中的痛点难点,给出严守程序、财务透明、规范公章管理等风险防范要点,以及建立三项制度、把握四项原则的实操建议。参训委员纷纷表示,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履职、依规办事,切实当好全体业主的“代言人”和“守护者”。
居委会法定职责解读讲座
本场培训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辖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者参加学习。吴丽芬律师首先解读了法律修订的立法背景与核心意义,明确此次修订旨在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随后,结合法条原文对居委会九大核心职责进行逐条解析,从宣传教育、价值引领、公共服务,到纠纷调解、平安建设、物业协调,再到协助政府、民意反映等方面,清晰界定各职责的工作内涵与实施要求,特别强调多民族社区在增进民族团结方面的特殊要求。

同时,针对居委会工作落实提出五大重点提示,要求工作人员坚守法定职责必须为、以居民为中心的原则,推动多方协同共治,做好特殊群体精准服务。此次讲座让辖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精准把握了新修订法律下的职责要求和工作方向,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社区治理的法治基础,把法定职责落到实处,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律师简介

吴丽芬 律师
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山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兼任中山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山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山市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房地产法律服务、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工作,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金融纠纷、未成年人教育等方面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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