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一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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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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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民商事案件处理、商事仲裁、刑事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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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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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粤语、永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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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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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行(坦洲)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曾获“中山市律师协会“优秀青年律师”。2013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多次受邀作为中山电视台、中山电台嘉宾。专注于重大民商事诉讼、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与公司有关纠纷等业务。善于处理刑事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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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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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律师协会强制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山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中山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虑委员会委员、珠海永州商会法律顾问、中山市湖南永州商会理事、中山市坦洲镇工商联(商会)理事、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市坦洲镇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中山邵阳商会(三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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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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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坦洲某著名企业被商业诋毁,代理被诋毁企业起诉法院认定侵权成立,侵权企业被判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

2、代理某船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支持上诉人诉求,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万。

3、代理某某寻衅滋事案件,取得受害人谅解,争取检察院不逮捕,获检察院不起诉。

4、代理某KTV故意伤害案件,取得受害人谅解,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取保,获缓刑。

5、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被诉1200万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对方未胜诉,案件生效。

6、代理某涉嫌强奸案件,经与办案机关及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换意见,获检察院不逮捕,公安撤案处理。

7、代理中山客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起诉质量赔偿,一审历经5次开庭、司法鉴定、最终判决某上市公司赔偿我方损失120万元。(被二审法院评价质量案件能够得到此结果很不容易)。

代理民间借贷纠纷原告,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胜诉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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