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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坦洲某著名企业被商业诋毁,代理被诋毁企业起诉法院认定侵权成立,侵权企业被判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 2、代理某船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支持上诉人诉求,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万。 3、代理某某寻衅滋事案件,取得受害人谅解,争取检察院不逮捕,获检察院不起诉。 4、代理某KTV故意伤害案件,取得受害人谅解,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取保,获缓刑。 5、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被诉1200万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对方未胜诉,案件生效。 6、代理某涉嫌强奸案件,经与办案机关及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换意见,获检察院不逮捕,公安撤案处理。 7、代理中山客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起诉质量赔偿,一审历经5次开庭、司法鉴定、最终判决某上市公司赔偿我方损失120万元。(被二审法院评价质量案件能够得到此结果很不容易)。 代理民间借贷纠纷原告,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胜诉1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