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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不绝,禁毒不止,破冰行动刻不容缓!

访谈中的经典语句:

 

你见过,七八岁的小女孩一边背着四五岁的小弟弟一边在给毒品做标签做包装做加工吗?

◆你知道伪装成糖果的毒品,那你见过伪装成邮票的毒品,仅仅靠接触就能沾染上的吗?

◆青少年吸毒在总吸毒人数里面的比例是85.1%,前几年甚至高达87%!

◆毒瘾一犯,对毒的渴望程度是这个人在沙漠中对水的渴望程度的十倍以上!

◆你每吸食一次毒品就会有一颗子弹射向我们缉毒警察的心脏!

◆只要你贩毒不管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是6.26

 

国际禁毒日

(图片来源网络)

 

这是人民英雄纪念碑上

序列第一的浮雕


(图片来源网络)

 

180年前的6月25日

历时23天的虎门销烟结束

西方列强也以此为由

发起了第一次鸦片战争

180年后的今天

中国不断发展、对外交往日趋频繁

毒品仍威胁着人们的生活

毒品一日不绝

禁毒一日不止

 

       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该如何认识身边潜在的新型毒品隐患、该如何预防生活中的毒品侵害呢?

     

栏目: 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与腾讯大粤网联合打造的《律师怎么看》

主题:抵制毒品,免受“毒”害

主持嘉宾:林玮律师(远市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清远市律师协会文体福利工作委员会委员)

嘉宾:李桐样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邱文龙律师(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我所党支部纪检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合伙人)



(左:邱文龙律师  中:林玮律师  右李桐样律师)


 

(直播视频)



以下摘自访谈过程中邱文龙律师片段~
 

林玮律师

主持嘉宾

 

邱律师平时也经常去学校、社区开展公益活动,特别关于禁毒宣传方面,您觉得在做这类宣传的时候,最大的一个感受是什么呢?

邱文龙律师

嘉宾

 

“万恶毒为首”这句话我也有很深的感触,毒品它吸食到人体以后,首先对人的生理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和危害。毒瘾是很难去克服的,以中山为例,在吸毒后三年内,复吸人员的比例几乎达到了50%。这相当于两个人吸毒就有一个人会复吸。这个客观角度也反映了其实戒毒很难,其次就是对我们生活中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林玮律师

主持嘉宾

 

刚刚听到这个民警介绍说有一个毒品叫做邮票,然后我就特别好奇,是怎么通过邮票吸毒呢?

邱文龙律师

嘉宾

 

了解这种吸食毒品的方式,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去预防、避免这种毒品对我们造成的损害。比如刚刚提到的邮票,据我所知,实际上后面是附着一种叫LSD的毒品,它应当是世界上具有最强效应的一种致幻剂。而且这种毒品它的可怕之处在于可以通过接触皮肤去沾染毒品,我觉得这是一种很可怕的吸食方式。

 

林玮律师
主持嘉宾

 

我记得某明星吸食毒品被当地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三年,我想问一下邱律师能不能给我们解答一下,什么样的情况下吸毒是有可能被责令社区戒毒的呢?

邱文龙律师

嘉宾

 

关于责令社区戒毒这一块,一般针对的是反复吸毒的人员,法律规定:首次吸毒需行政拘留15天,如果再次吸毒,可能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两年。而这些吸毒人员回归社会以后,也需要定期进行社区矫正。

 

 

 

林玮律师

主持嘉宾

 

刚才我们有讲到贩卖毒品,那我们法律有没有规定具体吸食多少克就要接受刑事处罚呢?

邱文龙律师

嘉宾

 

这一罪名完整的来讲,应该叫做“运输、制造、走私、贩卖毒品罪”,刚刚李律师讲到贩卖毒品不管多少克,只要有这个行为就构成犯罪。如果你贩卖了50克海洛因,就有可能被判死刑。而同样,走私、制造、运输毒品,也是一样的会被处以与贩卖毒品一样的刑罚。

 

林玮律师

主持嘉宾

 

那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身免受"毒"害?

邱文龙律师

嘉宾

 

首先我认为第一点关键是“交友要谨慎”。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其次,我认为大家平时要尽可能选择一些相对健康的娱乐活动,比如出去郊游或者打球。如果真的要去娱乐场所,那么还是要尽可能选择正规的娱乐场所,并且要“抱团取暖”,找信得过的一些朋友一起去。这种情况下就不至于落入陌生人给你设下的毒品陷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