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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行说法 | 范冰冰逃税事件处理结果给你什么启迪?

  10月9日,我所管委会副主任梁友明律师受邀出席中山电台FM96.7《生活与法》节目,通过范冰冰逃税事件的处理结果,为广大朋友普及了偷税行为的方式和处罚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告诫大家知法、守法并懂得“与人为善”。

主持人:随着全国范围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税务机关查处的案件大量增加。近期,舆论都在关注范冰冰被人举报“阴阳合同”涉税问题被重罚一事,对于法律是否公正的问题议论纷纷。你认为法律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梁律师:范冰冰被税务部门处罚后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众说纷纭。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表明自己观点的权利,但任何一种处理方式都是有法可依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除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形之外,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主持人:网上有些评论,认为一个明星逃税8亿可以不用刑事处罚,而有些公民逃税10多万竟判决很重的刑罚。是否有钱可以不用坐牢而表明法律有时并非“人人平等”?


梁律师:我们还是相信法律是“人人平等”的。“偷税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说要有人举报并查证属实,才能作出行政处罚。或许有人认为范冰冰一直“明知故犯”,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随便追究责任的。再者,“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意思即为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行为不得进行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对范冰冰不追究刑事责任也是严格遵循了法律的规定。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事实和情节,不能仅凭金额去判断一个案件是否公平正义。我们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如果从事了犯罪行为,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严于律己,就不会出现被动后果,何须去为范冰冰案件的处理结果而心理不平衡?如果有证据证实税务机关相关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或贪污受贿行为,可以向检察院、纪委举报。

 主持人:偷税行为有哪些方式呢? 

 梁律师: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

主持人:我国法律对于偷税行为有哪些处罚呢?


梁律师:行政处罚有:(1)对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有:《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主持人:对范冰冰的处罚折射出什么?

梁律师:税务部门对范冰冰及其名下公司的4类逃避纳税行为分别处以0.5倍至4倍罚款,其中针对范冰冰拆分合同的行为开出的4倍罚款达到2.4亿元。税务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有利于维护我国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有利于促进影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从另一个角度可以折射出:在普通工薪阶层领着五六千块工资都依法纳税的情形下,处于财富金字塔顶端的明星却巨额偷税漏税,这无疑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可能会激起社会公愤。

主持人:梁律师能否就法律之外谈谈你的感受?


梁律师:我认为这是“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体现。演艺界有人称:“有些明星太不像话,站那儿就是成本,开口就是利润,而且还不缴税。”这表明部分人认为该明星没有职业操守、没有道德底线、拜金主义,没有了群众支持的基础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法律是死规定,但是人间充满着爱,如果我们平时做人有道德、尊重人,懂得体恤他人,得他人的“心”,从而获得理解和支持的话,相信一般人也不会举报或置自己于死地。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有钱,但还是很值得他人尊重和敬佩的,他人也不会随便对这些有钱人不利。所以,我们在辛苦赚钱之余,要知法、守法并懂得“与人为善”,凡事不要做得太过分,让自己处于安全地带。